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会同深圳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联合评定,现确定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深圳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办理点的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