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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购买个人信息偷税12万元
发布时间:2020-06-24 16:55:36来源:深圳商报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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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讯】个人所得税APP的上线,大大方便了广大自然人纳税人申报纳税,受到广泛欢迎。但近期,部分自然人纳税人登录APP查询信息发现,自己明明没有在某公司任职,却有该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怀疑是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作违法使用。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保护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深圳税务稽查部门近日依法查处了一起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偷逃税款的案件。

深圳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冒用申诉风险线索,对深圳市某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突击检查,但稽查人员去到企业注册地时却扑了空。经过多方调查,才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并不在深圳,而是在西安。稽查部门从该企业申报记录中发现其日常申报是由税务代理公司负责,于是从代理公司处提取了电子财务数据和工资表等涉税资料,并以邮寄收件方式获得了纸质账簿资料。

稽查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的主营业务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这类业务可用于抵扣的成本相对较少,企业经营者就打起了虚增成本的歪主意,铤而走险地冒用上百条个人身份信息,虚增管理费用并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人为地把企业从盈利“扭转”为亏损,进而达到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偷税目的。

经查实,该企业于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通过黑中介购买了西安某大学在校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列入公司员工名单,实际上既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也未实际发放工资,已造成偷税12.73万元。目前税务部门正在依法处理中。

深圳税务稽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线索收集分析,加大对冒用个人身份信息实施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同时,提醒广大企业守法经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也提醒广大自然人纳税人,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及时关注个人的申报情况,如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税务部门举报。

(李牧雏邹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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