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专栏 > 动态
税务总局召开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培训部署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0-02-26 14:44: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一竿子到底”培训部署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进行培训和部署。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陆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批示。王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明确要求抓好社保费阶段性减免政策落地,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多次强调要做好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狠抓落实落地。王军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务必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统筹抓好宣传辅导、系统优化、缴费服务、统计核算等各项工作。王军强调,非常之期,要举非常之力、用非常之功,在“抗疫”这场大战大考中贡献税务力量、展现税务风采。

王陆进指出,要刻不容缓抓好政策落实,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重大严峻复杂、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困难重重、完成既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压力较大的紧迫形势,强化“同时间赛跑”意识,一刻不缓地动起来、抓起来,尽快把政策落实到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他强调,要采取非常措施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贯彻“四力”要求,保持战时状态,扎实细致操作,坚决守住底线,采取超常规路子、非常态节奏,快而又快、实而又实、稳而又稳地推进工作。要尽责肃纪抓好政策落实,严明目标责任,严格绩效考评,严肃执纪问责,作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户企业。

会上,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有关负责人就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及征管操作办法进行解读,并对落实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交流发言。

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所属市(地)、县(区)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

附件: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