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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属于软件企业,2018年可以享受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最后一年的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且我司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请问我司可以同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吗?
发布时间:2019-05-16 16:03:32来源: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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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二条的规定,软件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都是税额式优惠,纳税人同时符合的,由纳税人选择最优惠的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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