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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18年10月购买了一台用于研发的仪器,单位价值为350万元,2018年度我司为亏损暂不选择一次性扣除政策,预计2019年公司盈利,请问我司可在2019年再选择一次性扣除吗?
发布时间:2019-05-16 16:04:49来源: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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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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