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
提供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企业 |
优惠内容 |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逾期1年以上,经追索无法收回,应依据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分类证明,按下列规定计算确认贷款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
享受条件 |
1.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 |
政策依据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25号) |
附件: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