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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微信网上申领邮寄发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5 17:21: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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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局已开展“非必要,不进厅”的“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为了促进复工复产,让纳税人可以及时领取到发票,在原EMS邮寄发票渠道保留的基础上,我局开通了微信发票领购+顺丰邮寄配送渠道。详情如下:

一、操作步骤:

1.已实名认证的购票人可以通过“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申请;

2.操作步骤,打开公众号-我要办-自然人中心-发票领购即可看到可领购发票;

3.顺丰速运邮寄,邮资到付;

4.实名签收,购票人或者法人持身份证签收。

二、渠道特点:

1.申请发票无需携带税控盘,随时随地;

2.申请全程信息自动显示,只需点三下;

3.当天申请当天发货不延迟;

4.顺丰配送保安全,配送全程可跟踪;

三、其他

1.发票邮寄业务咨询热线:83898370(东鹏配送中心)。

2.操作见附件。


附件:企业自开发票微信+顺丰邮寄渠道操作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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