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进一步便利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82号(公布货物进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通关无纸化有关事项)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4号(公布出口许可证件申领和适用通关无纸化有关事项),企业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都实行了无纸化网上申领。疫情防控期间,申领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非机电自动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的企业,请通过无纸化方式申领。对于必须递交纸质资料申领许可证的,例如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建议通过快递方式递交。
二、进一步简化进出口许可证件申领所需材料
为方便企业无纸化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件,对于内容较多、文本较大的进出口合同,企业可以自上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即涉及进出口许可证申领信息的成交双方、交易商品、数量、单价、金额、结算、运输等内容。
三、进一步优化电子钥匙申领和更新流程
企业尽量通过“进出口企业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申请注册更新系统”(http//careg.ec.corn.cn)在线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无论证书是否过期)。企业在线申领和更新电子钥匙的具体操作指南可登录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网站(heet://licence.org.cn)查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