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税收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难点”,提出5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减税降负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
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其中“五”指的就是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通知》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放在首要位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
“今年前三季度,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共享受减税1437亿元,同比增长41.3%。”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黄运介绍,《通知》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依规执行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主要惠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
对于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社保费负担问题,《通知》明确,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在社保费征管机制改革过程中,要确保缴费方式稳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编制体现减费要求的社保费收入预算,严格按照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负责征收。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缴费人以前年度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
在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负力度?《通知》指出,税务总局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统筹提出解决税制改革和推进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建议。
改进服务优化高效便利“软环境”
顺应民营企业对办税更便利的期望,《通知》提出一系列改进举措,力求纳税服务水平再有一个大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再有新改善。
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拓宽一次办结事项。实现今年年底前,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事项,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纳税时间标准,今年再压缩10%以上;2019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通知》指出,积极推进电子办税,今年年底前,推出实施全国范围规范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实现界面标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财务报表转换等关键创新事项统一的优化版电子税务局,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的范围。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办税服务质效。”据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司长饶立新介绍,在缴退库方面,尽快推进税收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
精准帮扶健全纾困解难“暖机制”
针对当前一些民营企业遇到的市场、融资等方面问题,《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通知》的一大亮点,就是要求建立中小企业跨区域涉税诉求受理和解决机制,在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明确专门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跨区域税收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北京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继泉认为,这对民营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
“《通知》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信用良好、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并积极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饶立新说,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要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针对当前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联合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并由“线下”向“线上”拓展,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通知》充分发挥税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直面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更大力度、更惠政策、更优服务,提振企业创新发展信心,将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正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