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中国海洋第一展”的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聚焦科技创新,首发新技术新产品432项,签约成交394项,签约成交金额7.4亿元。根据自然资源部的数据,中国海洋新兴产业战略增长迅速,年均增幅达到24%,创新空间巨大。有关专家表示,在创新路上,企业应该握稳税收“方向盘”,安全地驶向辽阔的海洋“掘金”。
记者观察发展潜力巨大,企业“掘金”海洋忙
在日前刚刚结束的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上,一系列高端海洋装备模型、高新技术研发成果集中亮相,广受关注。其中,在南海海域成功完成我国首次可燃冰试采的“蓝鲸1号”钻井平台,由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亚洲最大自航绞吸挖泥船“天鲲号”,首艘国产极地探险邮轮“格雷格·莫蒂默”号等,都引来了一轮又一轮的围观。
会上,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何广顺表示,2011年~2018年,中国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7.6%。2018年,海洋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6.7%,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9.3%,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4%。
一串串亮眼数据的背后,是深耕海洋的企业实实在在的创新活动。
在深圳,南头半岛西岸妈湾港区,隶属于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港口”)的1#~4#泊位,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升级改造。公司财务负责人罗自林介绍:“我们目前正在极力攻关智慧岸边、堆场装卸系统、智能闸口管理、智能能源管理等多项核心技术,目标是2021年建成全球首个无人智慧港。”
在大连,作为一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几年来,一直致力于产业升级,实现有机海参海洋牧场放养、刺参良种选育、绿色生态苗种培育等多项技术突破。
在青岛,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近几年累计申请专利近100项,自主研发的船舶压载水系统获得世界7大主流船级社认证。
事实上,上述几家企业仅仅是万千海洋企业的一个缩影。一般认为,现代海洋经济包括为开发海洋资源和依赖海洋空间而进行的生产活动,以及直接或间接开发海洋资源及空间的相关产业活动,由这样一些产业活动形成的经济集合,均被视为现代海洋经济范畴。主要包括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海盐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等。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扬起发展蓝色经济的风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共识。
毕马威中国政府咨询服务合伙人喻莺表示,税收政策作为海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引导海洋产业优化升级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一方面,通过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手段,可以使相关海洋产业的经营成本得到降低;另一方面,税收优惠提高了相关海洋企业的利润,增加了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可以预见,在企业深耕海洋的过程中,税收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喻莺说。
企业经验强化税务管理,创新路上注重合规
10月18日,浙江省首艘智能船舶——“海电院智能1号”正式上水,船舶建造方中电科(宁波)海洋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又一次尝到了用足用好税收政策的甜头。
中电科(宁波)海洋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部门经理王娜表示,为了更科学地进行内部财税管理,企业主动建立并完善了面向市场、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制度体系,把财务管理深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资金筹集、运用、成本压降、税务谋划等。以此次“海电院智能1号”项目为例,公司财务部门在立项开始之前就参与其中,从整体规划、过程监督、项目验收等各环节深度参与,从财务角度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有效避免了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也是“主动作为”的受益者。据公司财务总监刘巍介绍,公司成立了专项税务小组,主要任务一是关注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直接对接税务局实现有效及时的沟通,规范相关税务申报;三是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如技术中心、采购部报关组、经营部等保持紧密联系,为取得更多的税收优惠创造有利条件。刘巍说,基于这种管理方式,公司第一时间获知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新政策,及时测算出未来3年~4年无须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结论。这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前做好经营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海洋企业而言,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至关重要。”毕马威中国政府咨询服务合伙人喻莺表示,与海洋经济相关的税收政策,还没有形成专门的政策体系,散见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相关法规和文件当中。加之一些企业的具体业务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在具体适用税收政策时,非常需要与税务机关的深入、有效沟通。
刘巍告诉记者,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在日常的业务中,就因为自身业务的特殊性,在历年申报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时都会遇到难题。基于此,他们积极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沟通,必要时组织专门的研讨会,税企双方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很多疑难问题因此迎刃而解。
值得关注的是,在税收政策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海洋科技创新投入增长迅速,海洋科技产出成果持续增加,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加强税务合规管理的必要性。《2019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显示,2018年重点监测的海洋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比上年增长19.2%,专利授权数量超过3700件。2018年重点监测的海洋科研机构中科技活动人员数比2011年增长了20%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比2011年增长近90%,专利授权数是2011年的3.5倍。
专家提醒聚焦共性问题,有效防控税务风险
“税收优惠要应享尽享,税法遵从也要全面提升。”这是德勤北方区税务与商务咨询主管合伙人朱桉给海洋企业的建议。
从朱桉及其管理的税务团队服务海洋企业的情况看,一些共性的税务风险已经有所显现,而且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基于此,朱桉建议海洋企业首先应该着力解决共性的税务问题,再想办法化解个性化税务风险。
宁波税务部门对渔业企业的风险排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朱桉的判断。国家税务总局象山县税务局副局长姜乐平结合渔业企业水产品购销频繁、数量大、交易次数多等实际,提醒渔业企业规范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尤其要杜绝擅自扩大农产品收购发票填开范围,多计提增值税进项税额,多抵扣销项税额;不按收购业务实际发生数量、价格开具;不按照实际收购业务发生时间开具发票等行为的发生。
中翰税务首席环保税专家刘伟告诉记者,现有的海洋经济相关产业中,很多都和环保税相关,比如海源热泵、海水淡化、海洋钻井平台等。但是,实践过程中,一些海洋企业对于环保税的申报缴纳意识比较淡薄,并没有依法如实申报纳税,甚至从未申报纳税,存在较高的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杨林则表示,海洋产业中的相当一部分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年限延长等税收优惠,同时有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的话也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他提醒,高新技术企业一定要注意享受优惠的前提条件;没有申请认定高企的,则要及时关注自己的认定资格,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申请认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
2019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聚焦海洋资源勘探开发、高端船舶及海工装备制造、海运物流及现代港口建设、海洋观测监测、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等前沿领域,重点展示国内外海洋领域的最新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那么,海洋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特别是在突破关键技术的过程中,出现税收法规滞后的情况该怎么办?
对此,一家从事海洋资源勘探开发的大企业税务总监李女士深有体会。她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企业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怎样合理就应该怎样处理。对于这种关乎切身利益的税收事项,一定要在厘清交易实质的前提下,征得税务部门的认可后再行处理。如果有必要,还应该主动开展专题研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说明情况,提出建议,推动相关税收立法的完善。
(参与本文采写的有:陈俊峰、施斌、郑国勇、胡海啸、李伟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