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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私房租赁委托代征申报途径有变化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2

因深圳市税务局税务网络切换新的域名。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办理私房租赁业务,请注意申报途径变化,合理安排办税时间。

 

 

私房租赁委托代征申报

纳税人自行申报

申报途径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login-web/login?tab=wybsT

2.  微信  

交易特色软件:由纳税人前往前台进行办理(本次域名无变更)

申报地址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login-web/login?tab=wybsT-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登录

2.微信(搜索深圳税务纳税服务二)-自助办税-个人中心(已绑定)-自然人出租方房产业务(注意:纳税服务二-个人中心将会迁移到深圳税务纳税服务,时间待定)

交易特色软件:由纳税人前往前台进行办理(本次域名无变更)

出租方缴款方式

1.  微信支付   2.微信扫码支付

3. pos机缴款

三方协议缴款

 

租赁办登录指引

打开浏览器录入(https://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login-web/login?tab=wybsT

点击登录按钮下方的(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登录) 自动跳转

 

也可在浏览器中直接输入跳转后的地址(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dzswj/indexPage.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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