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29

深税发〔202123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机关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1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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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1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为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深圳“双区”建设,制定2021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对标国际一流,持续深化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降低征纳成本,率先构建统一高效、开放协同、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国际化纳税服务供给体系,打造税收营商环境标杆。

(二)具体目标

减少纳税次数。推进多税种一体化申报,实现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

压缩办税时间。推行企业所得税“一键申报”、实行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申报、丰富完善“@深税”移动办税,加快建设税收业务办理“虚拟大厅”。

加快退税速度。推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报退合一”,探索增值税留抵退税、汇算清缴退抵税自动审批,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

拓展区块链+税务应用场景。解决社保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信息共享、完税凭证打印问题,形成申报、缴款、开票一站式业务闭环。

优化税务监管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纳税信用管理体系。

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推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为契机,逐步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

深化跨区域涉税协作。推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优化大湾区跨境人士涉税服务,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请大湾区补贴提供“秒填”“秒查”服务。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推动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深化“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

1.推进多税种一体化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税种申报表合并为《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多税种一体化申报。

2.丰富完善“@深税”移动办税。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与先进的现代税收管理深度融合,对各项办税功能进行要素化、智能化、个性化改造,简化办税流程,实现后台智能化取数、高频字段统一填写、申报表自动生成、手机端秒办税。发挥手机端便利性,实时推送各类涉税数据和风险提醒,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涉税风险事项变化。

3.加快建设税收业务办理“虚拟大厅”。构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大服务格局,推动传统到厅办税缴费模式向“咨询办”“离线办”“视频办”转变。全面推广在线咨询、智能咨询、远程办税,支持远程拍照上传资料、办理业务,打印或邮寄结果,实现高频业务不到厅即可办理。

4.拓展“区块链+税务”应用场景。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税收征管服务相融合,拓展区块链技术在电子发票、缴费凭证、违法违章信息查询、优惠事项办理、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应用场景,解决社保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信息共享、完税凭证打印问题,形成申报、缴款、开票一站式业务闭环。

5.全面推行区块链电子税票。将完税信息上链,为纳税人提供接收、存储和查验税收票证全方位电子化服务,纳税人可随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微信小程序下载打印区块链完税证明。

6.推行企业所得税“一键申报”。推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键导入功能,企业可将财务软件生成或自行制作的申报表文档,一键导入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对于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如其申报表各项数据均为0,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企业所得税一键零申报、批量零申报。

7.实行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申报。境内扣缴义务人可就同一非居民企业的同一项业务应在境内扣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共6个税(费)种在该申报功能下一键申报,无须分别进入不同申报表独立申报。

8.推广应用税企直连平台。积极向大企业宣传推广税企直连平台功能,协助有意向的企业接入平台实现直连,扩大直连业务范围,丰富业务场景,为企业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实现涉税数据增值化、资产化,让涉税数据为企业创造价值。

(二)加快退税办理速度

9.推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报退合一”“智能审批”。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和退(抵)税申请表进行整合,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增值税申报后系统自动抓取数据产生留抵退税申请表,实现“报退合一”。在部分行业试点增值税留抵退税智能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由系统自动“秒批”。

10.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化水平。推广离线申报工具、电子税务局和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多渠道申报,完成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更新升级,配合海关和口岸办进一步优化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

11.优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抵税业务。通过电子税务局主动提示有汇算清缴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办理退抵税申请,系统自动帮助纳税人填写申请表格,实现一键办理退抵税业务。优化退抵税审批工作机制和系统功能,依托税收大数据,对于风险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试点实现系统自动审批。

(三)持续优化税务监管执法

12.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通过“柔性执法”,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纠错机会,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13.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机构职能调整以及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情况,及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公开权力运行依据、流程,方便公众监督执法。

1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纵深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办税场所执法公示形式、内容,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确保执法公示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15.进一步优化纳税信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纳税信用政策宣传推广力度,细化纳税信用业务操作流程,加强纳税信用业务内部风险管理。加大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的执行力度,推进激励惩戒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执行。

(四)深化跨区域涉税协作

16.推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出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持续跟进落地实施效果,在前海设立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做好香港、澳门涉税专业服务人士在内地执业的登记备案和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对接市人社局,稳步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税务专业人士执业制度。

17.优化大湾区跨境人士涉税服务。编写《跨境人员个人所得税宣传手册》(中英文版),针对跨境人员和外籍人士特点,梳理非居民个税汇算、境外所得申报抵免、相关优惠政策等问题解答,开展多语种个税宣传培训,对标国际化现代税收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大湾区自然人涉税服务。

18.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请大湾区补贴提供“秒填”“秒查”服务。利于区块链技术,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本地特色模块进行升级改造。联合人社部门,对大湾区人才补贴、市政府产业创新人才奖等补贴项目申请的个税查询服务进行优化,实现对大湾区人才补贴申报表预填辅助功能,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提供“一键秒填”服务。

(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9.推送税费政策信息直达市场主体。充分利用网站专栏、“@深税”、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学堂直播、在线访谈、编发指引、微信推送等方式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解读。打通纳税人学堂与“@深税”信息渠道,完善纳税人标签分类,向“@深税”用户精准推送最新税费政策培训内容,提升纳税人学习体验。

20.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自开后代开”的原则,精选试点企业,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以推行增值税发票电子化为契机,逐步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1.深化“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进一步扩大“银税互动”覆盖范围,在纳税信用等级M级和C级基础上,探索将个体工商户等特殊主体纳入“银税互动”数据推送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受益。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加强“银税互动”产品和流程创新,支持和推进银行信贷产品的创新。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深圳市“一号改革工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进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按时优质高效完成任务。

(二)加强配合,统筹协调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重点任务要求,统筹协调资源,抓全抓严、做实做细,保证每项任务有序推进,强化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稳妥推进。

(三)及时反馈,优化改进

各单位要认真收集纳税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主动向市局营商办报告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同时要积极创新,勇于尝试,不断优化现有措施,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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