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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疫情期间“非接触式”线上线下融合办税清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21 16:45: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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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积极部署开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主渠道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接触办税,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现将疫情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梳理了疫情期间“非接触式”线上线下融合办税清单共9项,详见下表。

深圳市税务局疫情期间“非接触式”线上线下融合办税清单

序号

税务事项名称

备注

1

发票领用

电子税务局

2

发票缴销

电子税务局

3

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申请

电子税务局

4

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电子税务局

5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电子税务局

6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电子税务局

7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电子税务局

8

车辆购置税退税

电子税务局

9

车船税退抵税

电子税务局

涉及相关办税指引,详列如下:

1.发票领用

参考建议:针对税控发票,纳税人可选择“全流程网上办理”,防疫期间,邮寄发票交付环节,无需脱口罩进行查验,只核对纳税人实名身份信息即可。

针对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通用定额发票,为减少接触与等待时间,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进行申请,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到区分局指定专窗核实身份后领取即可。

2. 发票缴销

参考建议: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发票缴销”进行申请,并联系区分局上缴发票,应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发票后,对发票实物进行缴销销毁。

3. 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申请

   参考建议:有谈签预约定价安排意向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申请”向第四分局提出预备会谈申请。

4.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参考建议: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提交预申请资料,税务人员在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查询到记录后,与纳税人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根据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申请信息,在对应功能录入办理。

5.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参考建议: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提交预申请资料,税务人员在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查询到记录后,与纳税人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根据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申请信息,在对应功能录入办理。

6.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参考建议: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提交预申请资料,税务人员在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查询到记录后,与纳税人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根据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申请信息,在对应功能录入办理。

7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

参考建议: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提交预申请资料,税务人员在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查询到记录后,与纳税人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根据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申请信息,在对应功能录入办理。

8.车辆购置税退税

参考建议: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退税”提交预申请,税务人员在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查询到记录后,与纳税人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根据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申请信息,在对应功能录入办理。

9.车船税退抵税

参考建议:企业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车船税退抵税”提交预申请,税务人员在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查询到记录后,与企业纳税人电话确认,确认无误后,根据电子税务局税务人端申请信息,在对应功能录入办理。

全民防疫抗疫,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行动。纳税人可通过上述清单之内的事项进行“非接触式”办税,各区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引导,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将继续优化网上办理业务,持续跟踪落实,并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

注:疫情期间,涉及材料交付的业务,为减少接触与等待时间,纳税人可与区分局约定交付时间与方式,提高交付效率。

附件1

《疫情期间电子税务局线上线下业务联动办理联系表》

序号

税务机关名称

业务办理联系电话

业务办理税务机关

12366转接线路

1

第三分局

25111344

——

2

第四分局

25843913

——

3

罗湖区局

25866300

2→按2

4

福田区局

12366→按23

2→按3

5

南山区局

86353781

2→按4

6

蛇口区局

26808199

2→按5→按1

7

前海区局

86729953

2→按5→按2

8

宝安区局-第一所

27931120

2→按6

宝安区局-新安所

27884430

宝安区局-第三所

27770969

宝安区局-福海所

27395202

宝安区局-第四所

28093257

宝安区局-第五所

27203539

宝安区局-新桥所

27292166

宝安区局-第六所

27096922

宝安区局-燕罗所

27711655

9

龙岗区局-第一所

84867923

2→按7

龙岗区局-第三所

28276248

龙岗区局-第四所

28863509

龙岗区局-第五所

84683872

龙岗区局-龙城所

28922258

龙岗区局-坪地所

84091718

龙岗区局-坂田所

28894787

龙岗区局-南湾所

28711742

10

龙华区局-民治所

29167711

2→按8→按1

龙华区局-观湖所

27744612

龙华区局-大浪所

28058831

龙华区局-福城所

27983867

龙华区局-第一所

28059173

11

光明区局

27734705

2→按8→按2

12

盐田区局

25289864

2→按9→按1

13

坪山区局

28828220

2→按9→按2

14

大鹏区局

28380379

2→按9→按3

15

深汕区局

075522092391

——

注:1.本表联系电话仅限于疫情期间远程办理电子税务局部分涉税业务。

2.福田区局由远程坐席作为联动业务统一受理入口,根据分工分别向第一、三、四所及税源管理一科转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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