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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0 15:0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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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税收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十四五”时期深圳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和“三会一课”“第一任务”,并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到深圳税务工作方方面面。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一)依法落实减税费政策。用好用足“减税降费+缓税”组合拳,有效运行“1+4”税费优惠落实机制。2022年1-12月属期,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合计1220.84亿元。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为82.4万户市场主体减征48.97亿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行减税降费“清单式、一键享”服务、强化政务数据共享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等3项典型做法被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简报》刊载,落地实施16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任务,9项改革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全面推行发票“三化”改革,共1.3万户次纳税人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普通发票145.73万份,8.51万户纳税人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92.11万份。推进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十一税合一”合并申报。实现夫妻更名、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法定继承人继承等11项减免税事项“云上办理”。构建房地产交易智能网上办税平台,涵盖房产交易涉税事项5类26项。全城通办事项扩围至138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全城通办率达100%。推进微税厅建设,打造“15分钟便民办税圈”。制发480项《办税服务厅受(办)理事项清单》,发布2批156项业务操作规范。建成宝安一所“湾区之窗”智慧厅和前海“春风便民”主题智慧厅。发布“深税一码通”,实现“一码入口、一次告知、多维服务”。上线社保“湾区通”跨境支付项目,覆盖在深参保的香港居民及在港就业的内地居民约8万人。组建多语种咨询团队,推送17批次754.6万条渐进式提示提醒短信。优化自然人涉税数据“一人式”查询及授权预填功能,受理查询12万人次。制定“一份意见、一个规范、一张清单、一揽子指引”,累计审批16万笔税费事项。上线试运行智税中心1.0版,超过85%指标实时动态展现,实现一屏集中展现、一屏集中监控、集中应对。联合前海管理局加快建设以前海国际税务师大楼为主体的涉税服务业集聚区。联合市工商联制发《优化“小巨人”企业税收服务工作方案》。试点推行“税社益企”深入推进“银税互动”,联合银保监局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覆盖小微企业62万户,累计7.5万家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约一万亿元。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蓝盾系列”“蓝剑系列”10起专案收网行动,累计摧毁骗税、虚开等犯罪团伙30个。推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工作落实到位,录入“黑名单”信息3080条,对外推送联合惩戒3001条,及时撤出“黑名单”信息2368条。组织开展省级“双随机”工作3批次,累计组织企业自查250户,重点检查企业203户,累计查补税款14.92亿元,入库税款10.37亿元。强化监管促进纳税遵从,对2.88万人开展精准辅导,100%完成重点人群的辅导申报任务。对高风险群体采取“精准评估+分类处置”的方式开展风险应对。强化对平台企业、MCN公司的纳税辅导,遏制利用外地“税收洼地”偷逃税款行为。联合深圳海关建立全国首个税务与海关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机制,联合广东省税务局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协同,联合广州市税务局建立国际税收确定性协同服务,增强税收确定性,打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2022年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均经过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决策参谋作用,全年完成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197次。

(三)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实行“立项-交办-跟踪-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通过事前精准督导、事中跟进核查、事后对账销号,强化督办事项的扎口管理、时限管理、质量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全面落实落细。

四、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构建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体系,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制度。依托学习兴税平台推广执法全过程记录教学示范片,学习超过542人次。

(二)积极探索创新税务行政执法方式。有序开展一般纳税人登记提醒及自查辅导、特别纳税调整风险提醒及自查辅导两项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营造刚柔并济的税务执法新环境。

(三)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实现多途径“非接触式”检举投诉,稽查检举受理量增长45.37%,“非接触式”检举占比达96.33%。

五、优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一)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全屏全网、全时段全天候的网络舆情信息监测、采集和报告机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监测机制。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构建联防应对格局,将重大敏感涉税舆情纳入全市联防应对统一战线。

(三)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发《办税服务厅应急管理办法》《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顺利应对多起突发事件。

六、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22年,市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2件,复议纠错率为55.83%。探索开发“行政复议智能应用”远程办模块,实现行政复议可视化、一体化、云端化办理。

(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市区两级协同应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市局共计行政应诉24次,胜诉率91.6%。

七、构建综合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认真落实“1+7”“1+6”制度要求,进一步构建大监督格局。对12个全职能区局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纪税”“警税”深化合作。

(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制发《税务执法尽职免责办法(试行)》,涵盖留抵退税等20个重点事项,树立“尽职才能免责、失职严肃追责”鲜明导向。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开展“严管就是厚爱”主题宣讲348场。

(三)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问题。对未开票收入冲减留抵税额问题、留抵退税审核抽查工作落实等开展专项监督。

(四)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积极开展清理欠款欠薪专项工作,全系统无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加强履约验收管理。

(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积极稳妥处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大力推广领用发票电子化,促进代开发票电子化,加强发票数据使用合作。

(七)深入推进税务网站集约化。推动全市各税务网站规范设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开设“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网页。强化税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在抖音、微视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官方账号。

(八)稳步拓宽主动公开范围。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发布信息逾6600条/次,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逾2000篇/次。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7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八、强化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到厅“非接触式”办理,全渠道上线近200项办税服务厅全量业务。推进“远程办”MAX平台与电子税务局深度融合,加快构建“问办查评送”一体化纳服新模式。

(二)推行“数字化办税”。丰富完善“线上办、掌上办、直连办”立体化指挥线上服务体系。建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字化退税”系统。完善@深税“掌上办”功能,优化税企“直连办”。率先实现“自然资源—税务”业务系统直联,开发区块链非税收入电子缴款凭证开具功能,实现残保金应缴款台账动态管理。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智慧稽查”系统完成四大中心24个功能模块开发,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构建9大类30多个涉税违法风险分析组件和7大AI研判模型,加大对征管、风控等部门的信息化支持。全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情报信息中心,初步形成“多方获取、共同使用”的情报生态。建成高标准“四室”执法场所17个,配备稽查执法工具包达180个,实现总省市(区)三级互联互通,实时远程指挥会商,提升执法效能。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六学联动”机制,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次,中心组学习6次。打造央地、省际、对口帮扶联学格局,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设置“法治基础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初任培训设置法治教育课程,处级任职、科级任职培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课程。依托学习兴税平台推广公职律师以案说法系列课程,累计学习超过1404人次。

(三)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公职律师暨税政法规人才专项培训和典型案例讲评,组织64期各类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参训达5138人次。

2023年,深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四精”要求,统筹打出更有力有效的全面依法行政“组合拳”,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建设强化责任担当,锚定打造“城市局”税收现代化建设范式,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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