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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纳税人请注意应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前做好的相关业务
发布时间:2019-10-15 16:03: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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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将于2019102500:001030800停机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191030日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2.0版),请纳税人在停机升级前做好以下相关业务:

一、请于101618时前完成8月属期及之前的抄报税业务

发票管理系统2.0版将对现有发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为保证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局将于201910161800201910308:00暂停办理逾期抄报税业务。

逾期未抄报税会导致税控设备锁死,无法正常开票。为不影响您正常开票及办理其他业务,请合理安排时间,务必于10161800前完成8月属期及之前的逾期抄报税业务。

二、办结发票申领中间状态的业务

2019102500:0010308:00停机期间,纳税人无法通过网上和前台申领发票,并且无法下载已申请成功的网上发售的发票。为不影响您停机期间的正常开票,请务必于1024日前完成发票申领的业务,并于24日前完成发票网上发售的下载。

三、办结纳税人信息的远程变更

2019102500:0010308:00停机期间,纳税人无法通过网上和前台办理纳税人信息变更。为不影响您停机期间的正常开票,请务必于1024日前完成纳税人信息远程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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