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填报2021年全国重点税源报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2-05 10:42: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2021年第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重点税源报表填报的工作要求,为明确重点税源企业报表上报工作内容,现将我市2021年重点税源报表填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税源企业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的认定标准,综合考虑企业纳税情况,我局确定了2021年深圳市重点税源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填报时间

2021年重点税源企业每月登录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填报、审核、修改、上报相关报表数据。为避免临近报送截止日期因网络拥挤影响上报,纳税人可结合自身企业财务工作实际提前登录直报系统填报,每月具体填报截止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三、填报内容

重点税源企业须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表》《税收表》等报表。报表具体表式及各项指标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3为了减轻纳税人填报工作量,我局每月从税收征管系统抽取2021年及2020年部分已完成纳税申报的指标数据到直报系统,纳税人打开报表填报的首页,在菜单栏最右侧点击“读入征管数据”,已抽取的征管数据将在各报表对应指标上展示,供纳税人填报参考。对没有抽取的指标数据,纳税人需补充填报。

四、填报方式

重点税源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电子税务局填报相关资料,填报路径: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登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

五、注意事项

(一)重点税源企业应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填报重点税源报表。企业上报的重点税源直报数据应与其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征管数据一致。

(二)重点税源企业在报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重点税源报表采集的工作人员联系。

特此通告。

   附件:1.2021年深圳市重点税源企业名单

         2.2021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表式

         3.2021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121

附件: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