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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填报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资料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10:35: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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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2121号),现将我市2021年税收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21年我市参与全国税收调查的纳税人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财税〔202121号)的要求确定,具体调查企业名单详见本通告附件。我局将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相关平台对纳入调查范围的纳税人给予提示。

二、调查方式和调查时间

纳税人自行选择调查方式,推荐使用税收调查网上直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也可以下载安装企业录入版填报。全市税收调查填报从2021520日开始,6月中下旬截止。具体时间以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一)网上直报方式说明

2021年我市税收调查工作采用单点登录、网上直报的方式作为数据报送入口,即:调查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2020年度全国税收调查”,进入网上直报平台,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

1.今年税收调查包含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表,要求每个调查企业填报。该表主要为了解企业2021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状况、对税费优惠政策感受、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对2021年下半年企业生产经营的预期。调查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填报相关内容。

2.为减轻调查企业重复填报数据的负担,今年我局从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三期)抽取部分指标数据到直报系统,包括申报指标和财务指标,供企业参考。

(二)下载安装企业录入版方式说明

企业录入版的调查软件和参数下载途径如下,供纳税人下载安装。

1.下载途径: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点击“纳税服务”“软件下载”下载“2021年税收调查企业版软件和任务一体包”。

2.上报数据:使用企业录入版填报审核数据后,在〔收发〕菜单下选择〔上报数据〕〔磁盘文件〕下一步〕,导出数据包文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在填报税收调查资料时,请注意报表期为“2020”年度,数据单位为千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填报(部分指标除外)。

(二)企业生产经营调查问卷表需在企业完整填写信息表后填报。需注意的是:如企业为工业企业、外贸企业或出口企业,要注意填写对应个性化问题。

(三)填报指南下载地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税收调查企业数据采集(填报指南)”。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的“纳税人学堂”栏目提供“深圳市2020年度全国税收调查操作指引视频”供纳税人观看学习。纳税人在税收调查工作中有疑问的,请及时与各主管税务机关税收调查工作人员联系,或咨询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4000015511咨询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深圳市税收调查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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