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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15:56: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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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姓名:张新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深税征951600190190

  持证人姓名:廖东升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深税征951600190127

  持证人姓名:古献忠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深税征951600230039

  持证人姓名:袁梦北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深税征951600190183

  持证人姓名:饶杰

  执法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税务检查证号:深税征951600230036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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