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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涉税改革事项研究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3 15:56: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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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涉税改革事项研究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624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58-22711A60789

2.项目名称: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涉税改革事项研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31万元

6.采购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202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深圳市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发布《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首批改革事项清单》。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税收营商环境同样是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前提在于深入研究影响税收营商环境的关键要素、重点领域、主要环节,针对涉税改革事项展开充分调研、系统论证,摸索出行之有效、行能致远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方向,方能助力深圳加快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093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须提供证明文件,由供应商在《磋商响应声明》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开标当日,评标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现场工作人员实时查询信息为准;

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磋商响应声明》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0613日至20220622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new.sztc.com/)下载采购文件(订购前须确保在网站已注册会员,如未注册,请登录http://ne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人民币500元。

5.获取采购文件时其他事项:

5.1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new.sztc.com/后点击网上报名流程,登录http://new.sztc.com/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查询报名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并下载】——填写相关资料——在线缴纳平台使用费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提交后请与客服联系(电话400-616-6620),在线缴纳平台使用费的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5.2本项目在评审环节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报名前自行核查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5.3投标人必须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响应证明文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0624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636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0624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636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社会科学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答疑事项:2022062217时前凡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登录http://new.sztc.com/网站,在【采购文件澄清管理】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递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先生  0755-8387696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南山总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B46

罗湖总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

联系方式:杨工、聂工、0755-1562516956519928797091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3、项目联系方式

机构及项目联系人:杨工聂工

联系电话:0755-251164491562516956519928797091

电子邮箱:nieyz@sztc.com

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账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用于支付中标服务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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