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二村2127号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ZB20250617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95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950000元
5.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最长期限三年。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满足以下条件可续签第二、第三年度合同:(1)采购人新一年度项目采购预算获得批复;(2)中标人上一年度合同服务综合评定通过。以上条件不满足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报价提供3年货物供应及服务,并综合考虑投标成本及风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6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二村2127号1层
3.方式:现场投标报名或网上投标报名(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现场投标报名: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
(2) 网上投标报名: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我司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邮箱地址:szzctcdl@szzctc.com。报名邮件需附以下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将在第二个工作日与报名资料完整的投标人联系。
(3) 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zzctc.com)文件下载栏免费下载《投标报名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标书发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工,0755-82663098。
4.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二村2127号1层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站:
(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网(www.szzctc.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速运”的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各供应商需盖章签署《邮寄标书承诺函》(下载地址:http://www.szzctc.com/“文件下载”),扫描件优先发送至邮箱szzctcdl@szzctc.com,原件(无需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并邮寄至代理机构。供应商通过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不参与现场开标环节且认同开标结果。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智慧城B1栋
联系方式:金先生 0755-27400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洪二村2127号1层
联系方式:0755-82663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胡工
电话:13826520149
深圳市圳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