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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3 11:57: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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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邮编:518048,电话:0755-83878982,传真:0755-83487041)。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同步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形式内容不断丰富

我局使用大数据分析用户需求,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的栏目管理和信息维护力度,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完整和有效,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更具便利性和吸引力。适应信息时代发展,开发了深圳国税官方APP,开设了深圳国税官方微信(深圳国税纳税服务),开通了深圳国税官方微博,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同时,积极通过媒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7年,我局不断改进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引入常年法律顾问,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每份公开申请。正确区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纳税咨询、举报投诉、群众信访,按照公众诉求的不同性质,提高处理的针对性,提升满意度。针对近年来对举报案件查处结果的公开申请数量比较多的情况,进一步推动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操作衔接。

(三)信息公开助力重大改革和重大活动

我局在门户网站专门设置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两学一做专栏、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专栏等,发布信息,听取意见,助力推动重大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信息公开工作成为迅速向各界传达十九大精神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在两学一做学习中,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了税务机关与社会公众交流沟通、听取意见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宣传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中,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宣传培训和信息指引作用。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理顺

我局持续加大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改革后的市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确保在处理信息公开工作时,同步履行保密审查责任。细化了保密和信息公开的操作界定,遵循除依照规定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项检查,完善了薄弱环节。完善涉税数据查询工作流程,进一步解决了近年来的工作难点和问题。积极参与政府间数据应用和交换,着力推动社会信用等级平台建设。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

社会公众监督方面,严格按照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稿、重要的税收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政府采购、统计数据、人事任免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或关注热点是日常公开的重点,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提高社会知情度。办税指南、业务流程、表证单书等与办税直接相关的信息,我局维护更新及时,查找下载便利,长期以来都得到了纳税人的高度评价。在网站开设了举报投诉平台、局长信箱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功能,着力维护社会公众的发言权,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设置了在线访谈、12366留言、问税平台和纳税人在线学堂,参加电台民心桥节目,举办纳税人座谈会等等,多种形式吸引和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批评指正,建言献策。

在内部监督检查方面,明确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责任单位,定期检查信息更新情况。每年年终,对涉及全局性的局况信息、统计数据等信息进行统一维护,对机关各处室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同时,对门户网站的基层单位子网页也纳入年终检查的范围,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门户网站

2017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总量共计2850条。其中:

涉税文件22 条(规范性文件和通告,不含税务总局),政策解读稿82条,通知提示71条,办税指南更新维护196次,表证单书更新维护74次。

国税要闻246条,媒体视点80条,图片新闻72期。

局况介绍、区分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分工、联系方式整体更新61次,领导信息更新8次,统计数据更新1条。

人事任免信息19条,公务员招录信息5条,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217条。

新设1个活动专栏和1个专题,发布信息82条。

开展在线访谈3次,选登纳税人咨询典型问题132条,编辑12366咨询简报12期,受理纳税人网上信访举报投诉314条。

注册税务师管理发布各类信息公告80条。

据统计,2017年全年门户网站(含电子税务局)访问量为103127023人次。

(二)税法宣传信息

2017年,我局通过网站、深圳国税纳税服务微信、办税服务厅等途径发布税收法规政策、业务流程、办税指南等信息581条;发放小微企业、税收基础知识、深圳国税智慧服务等宣传资料46.7万份。共举办现场培训1065场,培训9.82万人次;直播培训138场(市局53场,区分局85场),培训8.03万人次;发布视频培训课程113个,浏览次数为328.27万人次。

(三)12366热线

2017年,我局开展12366咨询体系化建设,从全职能坐席向专业化坐席转换。完善网上咨询,探索QQ群、微信平台、在线客服咨询渠道。开展电话回访工作,提供人性化服务。扩大12366热线规模,补充坐席和人员。深化税情直报工作,分情况发布定期直报和重大事项专报。12366热线接通率提升至81.34%,较2016年增长了3.86个百分点,全年共接听电话103万次。

(四)税收宣传

2017年,我局在人民日报要闻版、经济日报、央视《新闻联播》以及新闻频道、财经频道、央广网、新华网、人民网等主要媒体均有刊发稿件,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与传播度。据统计,全市国税系统累计在各级媒体发稿2216/次(含图片)。其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内参、央视新闻联播等中央级媒体累计共报道717/次、中国税务报181/次、省市级媒体11篇、其他媒体678/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系统今年申请公开数量185件。其中,市局机关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数量104件,均已按《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0件、行政复议9件、提起行政诉讼8件。其中,行政复议全部审结,9件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未审结7件,以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审结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深圳国税局按照《条例》要求及税务总局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社会进步与公众实际需求的增长,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能力、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仍应进一步提升。

2018年,我局将按照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探索新的培训方式方法,采取组织片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的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市局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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