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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27: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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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维护政府信息平台内容,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聚焦内容,丰富主动公开形式

围绕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社保费征收划转等重大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及时在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并同步通过新闻发布会、主题宣讲会、撰写解读文章、组织记者采访、发布新闻稿、开展在线访谈、在线视频培训以及现场培训等,以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提升政策解读影响力;其中,全年在各级媒体刊发稿件3000余篇次。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和普通纳税人进税务、问计需,走上“民心桥”听民声、纳良策等。

(二)依法依规,积极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规定,认真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工作要求,加大职能部门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依法依规办理本机关接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8件。其中,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7件,占比为39%;无法提供的9件,占比为50%;不予公开的1件,占比为5.5%;结转下一年度办理的1件。

(三)规范管理,加大平台建设力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部署,本机关全面梳理本机关权责事项、现行有效的税费政策文件等,通过网站新增栏目主动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发布《关于修订<深圳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深圳经济特区税收管理和信息共享保障条例>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等;规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本年度办理建议提案共38件。此外,持续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实现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有效推进办税缴费便捷高效透明等。

(四)多措并举,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成员,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平稳落地。二是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四力”要求,大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如“@深税”达成税企“云沟通”,开发“房产办税易”微信小程序,“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实现初次领票“自动秒批”等。三是增强税费政策措施解读精准性,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税费政策辅导能力,保障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不够到位、动态调整不够及时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够规范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选项说明理由标准,从源头上进一步对政府信息予以标识区分;二是加强日常监测,主动发现问题,督促责任部门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与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相关的信息;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强化培训工作,优化绩效考评指标,保障基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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