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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医保费退费
发布时间:2024-12-20 18:01: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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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多缴医保费退费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退费:

1.个缴人员因2024年7月前连续三个月未扣费到账,暂停扣缴。2024年7月起,按照深圳市参保缴费规则,深圳市税务局对于未停保的个缴人员进行定期批量扣费。个缴人员因不了解规则变化,未及时办理停保导致多缴社保费,申请退费;

2.因医疗年限认定较晚,参保人达龄后个人未及时办理停保导致多缴医保费的;

3.医疗退休后继续缴费人员办理医疗一次性趸缴,多扣了个缴医疗的,参保人主动申请退费的;

4.失业金代缴医疗期间,参保人同时参加了个缴医疗导致多缴医保费的

【办理材料】

备注: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

    1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方式)

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是()否(√)

2.自助办税终端:是()否(√)

3.网上办理

“@深税”:是()否(√)

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是()否(√)

微信“深圳税务”公众号:是()否(√)

【办理机构】

医疗保险费退费采取税务机关受理、初审,医保部门审核、退还的方式,具体审批结果由医保部门出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0个自然日

联系电话

    各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请见办税地图

办理流程

缴费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格下载”栏目(具体下载地址)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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