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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给企业,是否可以免征租赁合同印花税?
发布时间:2024-04-09 16:39: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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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27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财税〔200824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继续执行。

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因此,印花税法实施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执行免征印花税政策,书立租赁合同的双方均免征印花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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