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热点问答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20 16:00: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