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可通过个税APP【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为“2024”,点击“住房贷款利息”填报记录,核实日期填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若不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可以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作废】;若日期填写有误,可以在填报详情页面点击【修改】-【修改贷款信息】,修改正确后再进行汇算清缴申报。若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且贷款尚未结清,并已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可跳过提示,继续操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