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00:0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主题分类 其他政策法规库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6号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5-22 废止日期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五批) .doc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522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