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总局政策法规库 > 车船税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1 17:5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主题分类 车船税 发文字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10号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性 全文有效
文章标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成文日期 2020-03-11 废止日期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确定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现予以公告。

附件:1.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1日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