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政策法规 > 政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6:2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4-00183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成文日期 2024-02-23 00:00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的公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3号 发布时间 2024-02-23 16:22
关键词 全文有效 废止日期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四批).doc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