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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17:22: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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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19-01578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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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03-13 17:22
关键词 废止日期

2018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能力,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现将我局2018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率先实现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电子存档”的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推动取消20项证明事项的后续工作,加快修订更新相关征管流程、表证单书、纳服规范。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筑牢风险管理“防火墙”,建立涵盖高收入高净值个人税收监管、虚开增值税发票防控、出口骗税防控等领域的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在全国首创区块链电子发票,打通发票申请到开票环节的信息流通壁垒,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三是优化纳税服务。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8”条措施,细化制定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分工安排,切实为民营企业解决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持续深化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设置“走出去”企业服务首席联络员,实践税务预先沟通确认机制,推动跨境涉税争议高效解决。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明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清理等管理流程和标准,增加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和标准。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涉及文件清理工作,对原国地税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予以公开。三是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积极参与税务总局国际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的起草研讨,持续加强对国际税收业务前沿领域的探索。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原则,提前把握和预防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二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深圳市税务处罚裁量基准》,探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促进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统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标准,根据深圳实际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予以细化、实化、流程化。二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在全国率先上线税务稽查“进户执法备案”系统,建设“稽查执法视音频管理”一体化平台和“快易查”数据情报分析系统。创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方式,有力支持稽查部门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工作。三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系统应用培训,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考核,督促过错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采取会前学廉、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打牢廉政基础,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巡回展览等系列活动。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持续开展“内控大家谈”专题征文活动。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议案共42件。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多元化的纠纷预防解决机制。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对涉税纠纷苗头和隐患及时研判,制定应对措施。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二是建章立制健全复议应诉机制。统一复议、应诉工作标准,实现对复议、应诉工作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复议应诉案例运用。编制复议诉讼案例集,为改进和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提供指导。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拓展公开载体和领域。在门户网站上建立完善公开专栏,实现信息集中主动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的统一办理。依法分类公开信息,对领导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方式、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和政府采购等基本信息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四类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发布。二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明确职责流程,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场所建设标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问题。落实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解疑释惑,稳定预期。建立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二是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落实税务人员学习宪法法律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力度。邀请深圳新闻网、深圳微博发布厅等媒体实时直播“民营企业共话税收”“走进+国别”系列税收沙龙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最新税收政策、培训预告、热门问题等。与深圳广电集团合作,通过每月一期的《税法聚焦》法律节目,将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改编成法律剧,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权威的涉税指引。精办纳税人学堂,打造“直播周四见”“税务大狮”“网络少年税校”系列培训品牌。四是促进税收社会共治。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诚信纳税人推出“绿色通道”“税收信用贷”“实名办税白名单”等激励措施,对失信纳税人采取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基层局设置专门的法制部门,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建立起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律师参加的税务争议解决队伍。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组织公职律师集中办公,通过提供行政复议应诉、法律咨询、重案审理、法学研究课题的参与机会,提高其法律实战能力。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推动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二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将法治素养考核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三是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

虽然我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与总局提出的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税收法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权力运行有待进一步规范,税收法治共建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意识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2019年是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第一个完整年份,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将党的领导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强化税收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推进税务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并探索实体化应用,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完善纳税人权益保障体系,宽严兼济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的调节和导向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共建共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化税务司法协作机制,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夯实税费共管共治大格局的社会根基。增强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实法制机构力量,健全法治人才评价分析与开发使用制度。我局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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