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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0 17:47: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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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0-00335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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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3-10 17:47
关键词 废止日期

2019年,在税务总局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税收治理法治化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守依法征税红线。全年直接组织税收收入6829.6亿元,增长6.2%,规模在全国36个省级单位中排名第7。组织社保费120.4亿元,非税收入180.8亿元。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166亿元,2019年新增减免政策减免税费692.3亿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许可审批“零超时”。开创“引导式申报+智能审批”办税模式,实现“发票智能审批”。推出审批事项“一站办理”,实行资料预审、“容缺受理”。创新税收监管制度。运用区块链打造“高效监管”,在全国率先试点区块链电子发票,打造“交易即开票、开票即报销”的先进发票生态,开票总价税突破100亿元;运用人工智能打造“智慧监管”,精准锁定非法破解票种核定规则等新型风险;运用大数据技术打造“精准监管”,搭建企业所得税决策支持平台,构建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平台。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出台存量房交易税收制度指引,建立首席联络员制度帮助“走出去”企业预判税收风险,对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试行清单式指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操作规程,建立起草部门自我审查为主、法规部门法制审核为辅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全年共制发4份规范性文件,均进行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及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保证文件合法规范。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更新、公布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决策论证工作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政策法规人才的法律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以“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为主要抓手,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与加快健全完善税务监管体系。建立“1+3+N”“三项制度”实施体系,全国首创网上税务执法信息集成公示,研发执法记录手机app提升执法记录质效,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高效完成税务总局部署的随机抽查任务284户,查补税款合计4.06亿元。公开“双随机”政策,及时向企业告知随机抽查工作内容、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结果。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处偷逃税案件7523户,打虚方面检查企业8136户,打骗方面检查出口企业322户。联合深圳中院、深圳市检察院制定涉税犯罪移送案件工作办法。持续完善市、区两级税警联络机制,联合查办“流金1号”“流金2号”“海啸4号”“清油1号”“清油2号”“4•17”“裕浩”等大案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9人,涉案金额超500亿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持续加强权力内部制约监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在259个内控固定指标基础上,针对核定征收、发票管理、组织收入等建立103个自定义指标,全力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制定财务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和政府采购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使内部控制融入财务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人大政协问政。2019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61件。严格执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统一处置,畅通举报箱、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制定实施特约监督员管理办法,邀请来自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的160余名外部监督员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优化完善监督制度,制定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说情干预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公务交往报告制度,出台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的贯彻落实意见。强化协同监督工作,对外建立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执纪审查机制,对内建立纪检与党建、督审、巡察、稽查、人事、财务等多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形成左右联动、内外协同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复议诉讼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1件,受理64件,办结52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34.62%;处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行政诉讼胜诉率100%。出台行政复议决定意见建议执行反馈实施办法,行政复议调解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复议工作制度,提升复议工作效率。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制发信访诉求处理工作办法,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年收到信访诉求共计332件,已妥善办结310件,22件正在处理,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在官方网站公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括13个二级类目和28个三级类目。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数量8350条,总访问量达1.04亿次;通过“两微一端”主动发布信息数量1232条。建立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核机制,以工作制度化提升政务公开法制化水平。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统一网络申请入口,提供依申请公开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功能,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2019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件,累计处理完成97件。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利用互联网扩大普法覆盖面。在官方网站设立“减税降费在行动”“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会保险费降率”等专栏;全年通过官网发布税费政策及相关解读900多篇;通过微信服务号发布税法宣传文章375篇、总阅读次数达748.2万;利用线上纳税人学堂开展税费政策辅导50余次;发布生动活泼的动漫、视频类普法宣传产品94个。深入现场普法提升普法交互性和参与度。全年共开展各类税法宣讲培训现场会604场,培训纳税人3.6万多户。携手社会组织管理局,依托666家行业协会扩大减税降费宣传效应,辐射10万家会员企业。完善升级深圳税收历史文化展馆,2019年该展馆获评深圳市法治宣传教育三星级基地。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以《公务员法》《外商投资法法》《耕地占用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等为主题,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10次,举办宪法宣誓、宪法故事分享会等宪法普及活动,开展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培训,增强全市税务系统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制定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工作方案,有针对性提出畅通公职律师进出渠道、组建公职律师专业化人才团队、创新公职律师使用机制及搭建公职律师培养平台等4大类14项工作措施。成立“律税人”团队。以公职律师和税政法规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组建深圳“律税人”团队,培养“法律+税务”的复合型尖兵。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完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调整和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优化其主要职责,规范其工作程序。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市局党委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优化考评体系,完善绩效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大违法行政监督纠错力度。开展对违规发票审批、稽查案件久查未结等6个领域的重点监督工作;结合深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迎检工作,对照任务清单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巩固提升法治建设成效;开展违法行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举办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巡回展、召开全员警示教育大会、打造廉政教育精品课程,持续加大违法行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强化法治意识、完善税务工作机制、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和提升税务协同共治能力等方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深圳法治示范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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