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社会监督 >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6:21: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4-00271 主题分类 年度法治报告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3-29 16:21
关键词 废止日期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最新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高标准、严要求推进主题教育工作,通过抓机关带系统,一二批贯通衔接,用好“六学联动”机制,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落实见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见行、真学善用。召开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作专题讲座,引导党员、干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税务执法。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一)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市、区、税所三级贯通联动落实机制,做到“日调度、周盘点、月督导”,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全市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社保基金和非税收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779.1亿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启动“税路通”深圳品牌,举办税收“一带一路”论坛,发布“税讲堂”等十大服务举措。联合广东省税务局拓展大湾区协定待遇协作管理,推进广深“双城联动”国际税收领域协作。签订湾区办税缴费服务一体化合作方案,在“前海深港澳办税易”项目香港金钟导办点设立“微税厅”,实现湾区“一机通办、全域通办”。打造前海涉税服务业集聚区,联合前海管理局发布支持涉税服务业发展的18条政策,吸引中税协“一基地两委员会”、香港税务学会联络处等37家重点机构入驻。联合深圳市科创委建立科技企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明确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项规定及实质性运营标准。推动河套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促进深港税负趋同。上线社保“轻松办”平台,推出“新生儿套餐”和“个人新参保套餐”场景式服务。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发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出台56项举措。持续开展政策宣传,累计更新信息290篇。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情报协作机制,依法采集应用情报信息。实施成品油“一票两税”统管,推进全市加油站按规定安装智能税控系统。联合公安等部门破获“罡盾”“罡剑”等虚开骗税专案14起,摧毁犯罪团伙40个。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针对处罚裁量基准、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4件,均经过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围绕复议法修订等事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参谋把关作用,完成合法性审查201次,确保决策内容依法依规。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实行“立项-交办-跟踪-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及时落实落细。

五、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构建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纵深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新增执法公示信息8634条、执法音像记录9431条。完善“首违不罚”执行程序,优化信息系统,助推常态化智能监督。

(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联合制定《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58项税务违法行为的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畅通线索移送渠道,常态化开展七部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创新建立“税务+公检法”定罪定性难点联席会商机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灰色地带”“八小时之外”监督。围绕税源管理“属地化+专业化+实体化”目标,优化征管职能架构。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提升执法精确度和公信力。编印《深圳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例(2021—2023年)》,挖掘执法风险,规范税务执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税法进校园”项目荣获第二十届深圳关爱行动市民满意百佳项目,热线版“枫桥经验”荣获南方日报优秀党建案例并入选税务总局主题教育典型案例。主动融入地方宣传矩阵,开辟“i企圳策”“税宣助高交”“服务进国际街区”宣传服务新阵地。依托抖音号、视频号开展“深税直播”345场,推出海报41篇次、漫画55篇次、视频101篇次、长图150篇次。建设“税务公园”,打造市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

六、优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梳理风险点,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优化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监测机制。

七、完善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推进复议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明确新复议法要求,修订文书模板,优化审理流程。正式上线行政复议智能化模块,提升行政救济效能。2023年,接收行政复议申请201宗(含结转案件45宗),行政复议纠错率达33.1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市区两级协同应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八、建立健全综合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形成监督合力。推动企业涉税风险和税务管理风险联防闭环管理。聘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任新一届特约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与地方纪委监委汇报交流,与公安签订《警税协作备忘录》,建立联席联络、通报移送、支持协同等“三机制”。

(二)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成立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组,全面排查未完结合同和逾期账款清欠工作。将维修事项资金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做到无预算不实施。强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加强履约验收管理。

(三)持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31件。

九、强化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联通预约办税系统和影像系统,压缩办理退税和税务登记注销流程,一般退税业务提速69%,清税注销业务提速32.3%。建成征管资料区块链影像中心,梳理226项业务、800余种税收表证单书。丰富企业地址、用工用电、社会信用等数据,形成实体管理网格。实现电子税务局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对接,上线新版登录和账户中心,实现全国统一的身份管理,一地采集,各地互认,一地注销,多地注销。新增“数智”系列应用,对57类常规任务进行数字化管理。开发非税收入征管运行监控及数据统计功能,实现土地出让金等9个费种信息“一网传递”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链条电子化管理。

(二)推行“数字化办税”。精准匹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智能化算税。建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数字化风险模型,自动实现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区块链自然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补贴申报所需个人所得税数据“秒查”“秒填”功能。打造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纳税费“一网通办”平台,优化多部门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车船税异地纳税信息查询,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开发“社保费核定数据实时传输”功能,社保跨部门“速易办”创新服务项目获税务总局全国推广。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完善升级“智慧稽查”系统,高标准建成稽查指挥中心、检举接待室、询问室和电子查账室,建立“数智企税”企业所得税政策网格化管理平台。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全面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发挥各级党委在税收法治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强化党建引领,以“1+3”模式组建26个党建指导组,建立“3+3”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指引,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圳税务打响全国打击团伙式跨区域留抵骗税第一枪”获评深圳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税务执法业务和法律法规线上培训,处级、科级任职培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课程,初任培训设置法治教育课程。举办公职律师培训,组织模拟法庭和“律税沙龙”活动。

2024年,深圳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税收法治化建设步伐,为服务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力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升税务执法精确性。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枫桥式”税务所创建。四是深入推进税务执法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实现执法监督和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五是完善税收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