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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非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5 17:30:00来源: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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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非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3-25 17:30
关键词 废止日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税发〔2019〕88号)等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将开展2024年省级非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来源

税务稽查双随机平台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非企业纳税人。

二、随机抽查方式

定向抽查,对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纳税人进行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项目

(一)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及各跨区域稽查局;

(二)随机抽查比例:不超过非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纳税人总数1%;

(三)随机抽查检查期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扩展检查期间

(四)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从税务稽查双随机平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组随机抽取;

(五)检查方式:直接立案检查;

(六)随机抽查主要涉税事项:对随机抽查对象检查所属期间发现的涉税问题开展全面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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