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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5年度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15:16: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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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0300MB2C99578A/2025-0035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文章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2025年度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5-04-14 15:16
关键词 废止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将对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2025年度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第二稽查局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会形成各种各样的文书材料,这些材料全面反映了单位的基本情况,都具有重要的利用及保存价值。2018年,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发布,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规范化整理归档,并且统一管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档案整理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处理。

预算金额:25万元。

服务范围:包括稽查、执行及移交公安的各类档案。

监管部门: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的纪检部门。

供应商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建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租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采购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不得转让。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2025414—2025423日,共10天。公告期间,有意向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自行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和送投标书。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4231430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正风路1号203室。

评审时间:20254231500分。

评审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正风路1号806室。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联系人:林克溪

联系电话:26510897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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