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来,税务总局细化了落实措施,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跟进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宁波市委市政府建立了贯彻落实《意见》联席会议机制,宁波市税务局接续推出了精准监管等配套文件和一系列特色举措,各项改革任务正在稳步推进。确保《意见》落实落地,必须理念思路更加清晰、目标任务更加聚焦、方法机制更加完善,将税收征管改革的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在服务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
深化思想认识
进一步打开工作局面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时代所需、民心所向,要打开局面、走深走实,定方位、找切口、强动力是关键。
融入大局定方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把改革实践转化为党史学习教育的制度性成果。充分认识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必须彰显服务发展大局的鲜明导向,着眼宁波经济特点,探索完善推动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打造“重要窗口”模范生的税费服务举措,在更大程度上为市场增效、为发展赋能。
遵循规律找切口。数字化是当前全球发展的主流趋势,必须以数字化改革撬动税收领域全方位改革,更加突出现代科技和数据赋能的倍增效应,建设智慧税务。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牵引、以“精准监管”试点为突破口,推进征管制度改革、业务改革和技术进步,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实现税收治理整体效能的大幅提升。
系统谋划强动力。落实《意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思路是坚持闭环治理,推进数据“一云集成”、决策“一屏统筹”、风险“一键溯源”、分析“一链应用”、安全“一感可控”、电子发票“一体推进”,建立“城市大脑+税务大脑”协同联动机制。同时,依托税务总局“一户式”“一人式”“一局式”“一员式”,实现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以高效协同、整体智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明确重点任务
进一步打造特色亮点
聚焦“四精”目标,推动税收征管改革落实落细,要强化“实战”导向,结合宁波税收工作实际,抓住重点,精准发力。
突出法理相融,完善精确执法。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在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同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率先开展非强制性执法、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重案审理说明理由等试点,分批推行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让市场主体在税务执法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长三角区域执法协同、征管协作,进一步统一税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税收执法标准,加快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
突出便民高效,优化精细服务。不断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涉税事项从“线上能办”向“好办、易办”提升。深化拓展“非接触式”服务,推动更多办税服务厅向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个性点单式、专家问诊式服务。构建“智能+人工”无缝对接的咨询服务系统,综合运用纳税人缴费人标签体系,实现政策精准化推送和服务精细化提供。在办事“最多跑一次”基础上,推动常规涉税信息“最多报一次”,大力推行税费种综合申报、合并申报、引导申报,确保营商环境纳税指标领跑全国。加快长三角区域税收服务共建,实现“互通办事系统、互建视频连线、互认证照材料”的“三省两市通办”。
突出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管。着力解决税收征管基层力量有限以及监管工作针对性、均衡性、差异性不强等问题,建设“无处不在、无事不扰”的监管机制。完善征管体系,对纳税人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理,推动执法水平与征管效能“两个提升”、征纳成本与执法风险“两个降低”。健全“一户式”数据归集机制,推出“一户式”体检报告,实现风险智能监控、主动防御。定制税收遵从风险分析指标模型,提出内控建议,推动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深化内部风险指标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和税务执法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税务监管行为更加精准。
突出协同发力,深化精诚共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拓宽数据共享的深度与广度,提高税费征缴、经济分析等工作水平。深化“税银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与更多金融机构数据直连,迭代升级掌上融资“甬税码”。强化司法保障,力争在涉税财产处置、破产注销、强制执行等领域取得新突破。深化税务稽查与公安经侦合署办公,实现“机构人员同部署、数据情报同研判、办案作战同指挥”,严打涉税违法犯罪。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推出“甬穗云”国际税收直通车,服务“一带一路”、宁波外向型经济。
创新工作方式
进一步打牢基层基础
改革顶层设计定好方向、理清路子,关键还要看基层贯彻执行、抓好落实,必须创新方式方法,在组织、流程、岗责、能力等方面形成有力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报告,畅通与外部门沟通协调,凝聚条块协同推进的合力。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落实办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运转顺畅。
细化落实试点。抓好“精准监管”试点方案落地,加快打造引领性、示范性成果。探索动态“信用+风险”全面内嵌业务之中,综合运用纳税人缴费人标签体系、智能画像等技术方式,差异化进行业务自动处理、风险预警自动推送、高风险自动阻断,实现精准、实时和预防式的税收监管。
优化岗责体系。发挥省局机关资源优势,纵向分责,适当上移全局性、复杂性服务和管理职责,推动基层一线心无旁骛开展税源管理、日常服务和风险应对等工作;横向整合,合理划分业务边界,调优配强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税务稽查等领域的征管力量。
固化落实机制。充分认识改革是持久战,编制五年任务、每年任务与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实行改革进展“月汇总、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评比、全年考核”,并紧盯关键节点动态跟踪问效。将落实《意见》与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相结合,推动监督下沉,为《意见》落实保驾护航。
加强人才培养。以开放胸襟主动接受新生事物,培养一支数字经济专业人才队伍。围绕智慧税务建设,在公务员招录岗位设置、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数字经济思维能力和专业素质,更好融入改革、投身改革。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