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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字号:[][][]打印本页

广大纳税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促进深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贸易关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结合前期跨境执业工作探索实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1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征求意见”模块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税务综合大楼纳税服务处(邮编:518000),在信封上请注明“跨境执业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1231

征集时间
2024-12-31 至 2025-01-30
欢迎提出宝贵的意见,感谢您对税收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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