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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出来的深圳“税务速度”
发布时间:2021-04-09 11:33:59来源:中国税务报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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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我出生在江西省九江市吴城镇一个贫苦家庭。由于生活艰苦,被送去做学徒,每天从早到晚干活,还要挨打受骂,没有工资,也吃不饱饭。新中国成立后,我有机会参加了中央税务学校考试,毕业后被分配到广东省的三水县税务局工作。参加工作后,由于我工作成绩突出,领导找我谈话,鼓励我加入中国共产党。我马上向党组织递交了一封入党申请书。195310月,我如愿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19797月,蛇口工业区响起填海建港的“开山炮”,始于中国南海边的“春天的故事”拉开序幕。得知这一消息,我无比激动,主动要求调去深圳。19845月,我如愿以偿,来到了改革开放最前沿——深圳蛇口。

记得那时的蛇口,“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巨大标语牌立在眼前,走在路上,机器轰鸣声、吊车起重声此起彼伏。1985年,深圳市第一个区税务局——蛇口区税务局成立,我担任第一任局长。蛇口工业区工程、项目骤增,用电需求量越来越大,而供电不足的短板逐渐显现出来。1985年,蛇口工业区经常断电,到了5月中旬,供电情况每况愈下,工厂只能轮流开工。外商责难,怨声四起,工业区的信誉受到打击。

不久,招商局和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展开谈判,拟通过铺设香港屯门至深圳蛇口的海底电缆,由香港直接向蛇口供电。但从香港买入的电并不输入国家大电网,这种情况当时在全国绝无仅有,纳税问题也成为合同能否签订成功的关键。在当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上级部门给予特批,我们蛇口区税务局的党员干部自告奋勇接下解决纳税问题的任务,连续奋战十几个夜晚,反复请示、修改,最终通过了一个各方都接受的纳税方案。解决了纳税问题,合同顺利签署,蛇口用上了“香港电”,成为当时深圳乃至全国为数不多的不停电片区。

随着大量“引进来”的外资企业在蛇口落地,税制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那时,外资企业适用的税率与内资企业适用的税率不同,令许多有意投资的外资企业望而却步。19853月,蛇口计划引进的最大投资项目——中美泰合资经营浮法玻璃厂签约在即。然而由于税率不同,外资企业生产的平板玻璃税负相对更高,外商很不高兴,谈判面临破裂的危险。当时国内没有法律依据支撑“外资企业可以适用内资企业税率”,全国更是没有先例。作为蛇口创业期的税务人,应该敢于尝试!陷入僵局之际,我组织局里一批党员干部日夜研究,调阅了大量可供参考的政策文件,用足、用好、用活国家政策,最终提出了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浮法玻璃厂顺利点火投产。

回忆往昔,面对一个个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无先例可循的特殊事项,我们全体税务党员发扬“拓荒牛”精神,蹚出一条条路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圳腾飞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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