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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首笔海域使用金减缴退库完成
发布时间:2024-03-04 16:58:09来源:中国税务报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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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的协助下,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162万元的海域使用金退费款到账。据了解,这是深圳市受理的首笔自然资源部划转税务部门(以下称“部本级”)征收的海域使用金减缴退库业务,深圳市部本级海域使用金退库流程也更加畅通。

盐田港依托辖区内丰富的海洋资源,已成为我国华南地区国际航线最密集、最现代化的集装箱运输大港。深圳港盐田港区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和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按照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的相关规定,深圳港集团应依法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深圳港集团按规定向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提交了减免申请。2023年初,经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减免后,深圳港集团向盐田区税务局提出减缴退库申请。

经办此笔减缴退库的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丹说,在申请减缴退库过程中,了解到自己公司这笔减缴退费涉及中央、地方多部门审批,不属于税务部门负责的误收误缴退库情形,没有参考先例,且申请退库流程涉及多层级、多部门、多环节,一时无从下手。盐田区税务局干部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方协调,最终确定退费流程,完成减缴退库申请,让企业及时获得“真金白银”。

据介绍,为了帮助深圳港集团顺利退库,盐田区税务局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第一时间向深圳市税务局汇报情况、争取支持。深圳市税务局积极协调财政部深圳监管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全链条深入剖析难点堵点,市区两级联动,建立起多部门联络机制,梳理出一套完整的退库申请流程。

盐田区税务局组织业务干部走访深圳港集团,实地了解工程项目情况,沟通海域使用金的减缴退库事宜,现场辅导企业梳理退库流程,并协助企业逐项整理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流程向财政部门发函申请退库,最终该笔海域使用金减缴部分退库及时到账。

“协助深圳港集团完成本次海域使用金减缴退库相关工作,是深圳税务部门依法依规落实相关政策、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的有益实践,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我们将继续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盐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丘孝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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