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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文书,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共计1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