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盐田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和深圳市盐田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着力点,坚持依法行政、精确执法、科学普法,大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区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各类学法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区局党委以“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党委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涵盖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体包括宪法保障、法治道路、立法监督、人权发展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参与区委组织部轮训学习,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准把握时代法治脉搏。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展开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行政、监察、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税就能顺利推进。三是开展重要法律法规的全员学习。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员开展民法典专题考学活动,营造浓郁的学法懂法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不“加码”。依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以“提速增效”为突破口,压缩税务行政审批时限,明确行政审批内部流转规则,实现办结“零超时”。结合盐田区局管户实际情况,对增量留抵退税等审批事项,提升重大法制审核限额到2000万,极大地简化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了退税效率。二是依法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编制并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办税服务厅、官方网页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以清单形式主动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细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坚决做到执法“一把尺子”,统一了执法标准,有效避免了执法结果畸轻畸重。三是依法监督,扎紧风控“篱笆”。积极开展内外部评议,实行严考核,严追究,客观评价执法工作质量;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坚持开展执法自查,定期分析监控,及时完善整改。建立健全信息管税体系,设置执法岗位预警指标,提前预防执法风险。
三、全面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纲要》为纲,始终坚持贯彻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将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规章制度制定。以申请建设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契机,积极统筹谋划、建章立制,从顶层设计、组织架构、细化实施等方面,通盘考虑区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二是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按照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合法审慎的原则,严格规范各类制度措施制定。对区局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涉税、涉企规章制度等,从其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组织公职律师及律税人全面开展前置法制审核,并依规提交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后发布实施。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减免税审理、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实行集体审批,民主决策,分散和降低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加强税收执法跟踪与监督,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确保执法规范,准确到位;规范税收征管、纳税评估,以及其他涉税审批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工作质量。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区局出台的可能影响到纳税人核心利益的重大税收政策、行政决定等,积极邀请公众参与讨论、深入进行专家论证、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并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确保做到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重要作用,在决策论证工作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律税人、法律顾问、政策法规人才的法律意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充分利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场所等多手段多途径进行公示。2020年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首次上线,区局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公布了28条事项,内容涉及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执法主体、涉企保证金目录、纳税人权利义务等多个方面。建立纳税人风险提醒机制,确定纳税风险提醒事项,及时告知纳税人数据异常指标、风险点和可能的涉税违规问题,及时化解税收违法违规风险。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利用执法记录仪及市局开发的税务执法音像记录平台开展执法事项音像记录工作。依照三项制度要求对退税金额较大企业初次申报出口退税实地核查、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常见工作开展音像记录。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合理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保障法制审核力量。严格按照审核的范围、内容和审核程序开展法制审核。全年共对税款金额较大的退还决定进行审核9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政治监督专项工作方案,抓好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主动拓展监督范围,持续加大明察暗访、线索核查、通报检查力度。三是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将纪律责任传导至神经末梢。四是综合运用会前学廉、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等形式深化学习教育成效,开展廉洁自律全员承诺活动,打造廉政教育专刊,建设廉政文化长廊。五是聚焦风险防控,强化重点执法监督,开展“两权监督”专项监督检查。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规定,充分发挥复议诉讼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用实际行动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法院的生效裁判。组织区局律税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提升律税人业务能力;积极参与响应辖区企业的涉税诉求,提前化解矛盾争议;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年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和事项。二是进一步落实办税指南,严格依照办税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要求,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建立局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区局公众号、政策培训会、政策宣讲会、税企微信群为主体的“多位一体”政务公开和政策宣传平台。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多种形式抓宣传。多种形式开展线上“云辅导”,全年共举办线上直播8场,签到数共2590人次;公众微信号推送535条,阅读量为42302,关注人数突破万人;利用发送短信172252条;向纳税人派发税收宣传资料32000余份;通过“盐田税务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专栏文章27篇。二是贯穿基层深辅导。成立全市首批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税收宣传示范基地,政策辅导走进社区、深入群众。基层党支部与行业协会开展党组织共建,行业结构性减税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三是享惠跑出“加速度”,前移专业咨询服务,各科室业务骨干轮流驻点大厅,强化咨询辅导,做到“减税降费加服务”。专人专岗办理减税降费退税,对不需上门办理的退税事项实施批处理,对应享未享退税事项安排专人辅助填表,开设临时专窗加快办理,实现“减税降费快速享”。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二是加大法律专业新录用公务员培养。鼓励引导在职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提升干部依法治税能力。2020年,3名业务干部新参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司法资格证书,区局目前共有10名税务干部取得司法资格证书。三是培育公职律师和律税人。新申请1名深圳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全面参与市、区两级的争议处理、税法宣传、法制审核等各项工作。6名同志成为律税人进行重点培养,法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的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结合税收日常工作,先后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5个法制类的跨科室工作机构,在机制上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领导小组具体由区局党委书记负责,一把手工程,补充领导具体组成,负责的具体事项。二是建立领导小组例会议决事项落实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会议方案并提请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区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汇报。与会各部门参与会议讨论,领导小组就会议议题做出工作决策和任务部署。。
2021年,是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后中央对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具体政策落地的第一年,更是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强化法治意识、完善税务工作机制、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和提升税务协同共治能力等方面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