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盐田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和深圳市盐田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务实笃行”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改善队伍作风,提升依法治税意识和能力,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这一重要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区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开展各类学法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强化法治素养。区局党委以“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党委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涵盖的全民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体包括宪法保障、法治道路、立法监督、人权发展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参与区委组织部轮训学习,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准把握时代法治脉搏。二是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税,法治思维更深化。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面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及《十八大以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回顾和展望》专题讲座,并成立以公职律师、律税人、各业务科室骨干为中坚力量的典型案例讲师团队,按季度开展典型案例讲评,以典型案例剖析为重要抓手,以点带面,着力破解当前税务执法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履职不规范、裁量不合理等问题,着力提升区局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三是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法治培训制度。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区局精心筹备执法资格考试,把好税务干部“入门上岗”门槛,2023年度有针对性制定备考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执法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完成。新《行政复议法》2023年9月1日修订通过,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公布之初,盐田区局“梧桐青律”工作室立即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内容,领会立法精神,掌握修改亮点。全员参与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培训,着重学习了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主要精神和原则。切实结合税收重点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以税咨政,巩固税源发展添助力。与区统计局等7部门建立“税务+”多元政务服务模式,构建齐抓共管、高效协作、共育共治的税源建设格局。积极推行税收优惠政策专项调研,紧扣“大湾区”发展战略,立足全市“三大平台”建设规划,围绕“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开展税惠政策可行性研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错位联动发展新格局。在培育重点税源、特色产业方面,主动加强走访调研,深入安科讯、华大智造等先进制造产业园区以及周大福、安多福等重点企业“问需问计”,畅通沟通渠道,助力重点税源稳固扎根壮大。二是依法行政,推动征管改革更赋能。一方面多点发力,有效落实改革任务。《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做好新基准培训准备和新旧基准衔接工作,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另一方面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聚焦“四力”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内部流转规则,压缩税务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实现全局税务行政许可审批“零超时”。三是依法征收,推动税务执法更精确,一方面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坚持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压实组织收入责任链条,切实增强组收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统筹性,精准分析税源情况,及时掌握收入变化动态,强化重点税源监控,进一步强化税费管理,加强税费收入分析研判,精准把握税费收入发展趋势。另一方面持续有力落实落细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全面梳理2023年出台的68项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建立精准推送、专业解疑、快办快享多环节的“政策找人”机制,确保纳税人准确申报,应享尽享。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结合进一步深化征管方式改革,积极统筹谋划、建章立制,从顶层设计、组织架构、细化实施等方面,通盘考虑区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一是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按照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合法审慎的原则,严格规范各类制度措施制定。对区局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涉税、涉企规章制度等,从其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组织公职律师及律税人全面开展前置法制审核,并依规提交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后发布实施。二是制定《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出口退税重大事项合议制度》(试行)。对出口退(免)税风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供货企业函调白名单的评定和供货企业非正常且查无下落复函等疑难函调业务进行合议,提高出口退税相关工作质效。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减免税审理、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实行集体审批,民主决策,分散和降低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加强税收执法跟踪与监督,建立健全跟踪反馈机制,确保执法规范,准确到位;规范税收征管、纳税评估,以及其他涉税审批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工作质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区局出台的可能影响到纳税人核心利益的重大税收政策、行政决定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讨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有效发挥风险评估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着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发挥法律人才作用。在决策论证工作中,充分听取公职律师、律税人、法律顾问、政策法规人才的法律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使各项重大行政决策都符合法定要求。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树牢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执法记录全面覆盖、执法工作全过程留痕;法制审核应审尽审,审核标准规范高效。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进一步完善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年完成8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尽审。二是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提升执法“精度”。严格落实《负面清单执行指引2.0》《编外人员岗位负面清单4.0》;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切实解决纳税人诉求;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确保应罚尽罚、应免尽免;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落实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承诺告知享受管理台账”,做到件件有明细,定期汇总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不断改进工作内容,拓宽服务渠道。探索细化“两轻一免”事项清单;规范协助司法调查取证程序,建立健全行业问题集体约见制度、重大案件约谈制度、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坚持风险导向,健全“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执法新体系,从经验式执法转向科学精确执法。三是做实做细税务管理,推行非强制执法。在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反避税管理、欠税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等6个业务领域,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建立权责清晰、标准明确、规则公平、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的非强制性执法制度,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和执法公信力,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区局在持续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的基础上,依托值班巡厅、视频监控等方式,了解实时情况、及时统筹协调、排除风险隐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重大涉税舆情风险和责任。定期开展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提升整体应急处突能力,强化内外沟通协调。坚持有效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牵头解决纳税人疑难问题,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问题,有效疏导安抚纳税人缴费人情绪,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加强执法队伍培养,依托区局青年法律人才创新成立“梧桐青律”涉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退税减税落实、涉税举报、争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探索创新“110”涉税争议处理工作法。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线下服务提速。落实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科学规划功能布局,完成“一站式”智慧税务大厅改造,推进税费事项“一窗通办”,实现窗口办税全流程可视化交互,提供陪伴式导税和无纸化填单服务。打造“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全年共调解税费争议问题共8个,构建起“上前一步精简快办、管理下沉归口办理、工作室集中解决问题”的三级联动全链条税费服务模式。二是线上服务提效。设置“远程办”专区,拓展“非接触式”服务,组建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实现征纳互动智能化、政策推送精准化、诉求响应高效化。三是争议源头预防。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行政复议摆在纠纷调处多元化解机制中的重要位置,通过行政复议及时发现执法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对相关执法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制度完善,强化争议的前端调处和源头预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切实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年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妥善化解涉税争议,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落实办税指南。严格依照办税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要求,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三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整合资源,优化宣传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区局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区局公众号、政策培训会、政策宣讲会、税企微信群为主体的“多位一体”政务公开和政策宣传平台。让纳税人了解办税服务事项、流程及所携带资料等信息,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范围。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以智税指挥监控中心为依托,聚焦税收业务运转再整合。在区局新创设“智税”中心运营场地,制定实体化运营方案,建立日常运营团队+科室轮值的运营机制,优化“智税”中心运营模式。聚焦“智税”中心四大定位,创新市区两级、区局各部门联动运转模式,充分发挥“智税”中心“过滤器”作用。二是以智慧税务大厅为基础,聚焦“一站式”服务再升级。完成智慧税务大厅改造,打造温馨、舒适、便捷的办税缴费场所。一方面,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度”。对窗口叫号办税流程实施智能化改造,在自助办税服务区“一对一”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确保纳税人业务一站式办理。另一方面,强化办税服务“获得感”。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错峰申报,通过纳税人学堂、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的培训辅导。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结合税收日常工作,先后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四个法制类的跨科室工作机构,在机制上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税务总局税收现代化建设六大体系和六大能力的内涵和要求,坚定不移深化“产业兴盐”“创新驱动”,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打造“盐田蓝本”,为加快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