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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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该为年度汇算做哪些准备?
办理年度汇算时,您除了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
改本⼈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并填
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同时,
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您综合所得收⼊、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
关资料,⾃年度汇算期结束之⽇起需留存 5 年。
【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19 年度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
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4号)第⼋条。
4.1 我该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三险⼀⾦、专项附加
扣除、其他扣除(年⾦、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保险)、
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您填报申报信息时
使⽤。
4.2 我的收⼊纳税信息可从哪⾥获得?
您可向⽀付您所得的单位或者个⼈(扣缴义务⼈)处了解,也可以通
过⼿机个⼈所得税 APP、⾃然⼈电⼦税务局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相
关的收⼊纳税申报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您通过税务机关查询的收⼊纳税信息,是您的扣缴义
务⼈(⽀付所得单位)扣缴申报的信息。其中,显⽰的“收⼊”并⾮您实
际到⼿收⼊,对⼯资薪⾦所得⽽⾔为没有减除“三险⼀⾦”等扣除和个税
前的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费所得,为没有扣减任
何费⽤和个税前的收⼊。
供理解和申报使⽤,相关内容以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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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