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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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该如何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式:⾃⼰办、单位办、请⼈办。
       ⼀是⾃⼰办,即纳税⼈⾃⾏办理。纳税⼈可以通过⼿机个⼈所得税
     APP、⾃然⼈电⼦税务局等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
     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机或者⾃然⼈电⼦税务局⾃⾏办理。需要
     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 2020 年 4 ⽉ 30 ⽇前与单位
     进⾏书⾯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
     项⽬,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办理。选择
     这种⽅式,您需要与受托⼈签订委托授权书。
     【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 2019 年度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
     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4 号)第六条。

    5.1 想⾃⼰办年度汇算,我该如何办?
       办理年度汇算,您主要需要填写纳税申报表(个⼈所得税年度⾃⾏纳
     税申报表);如果有新增或者调整本⼈重要基础信息(如有效联系⽅式、
     银⾏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扣除信息,需要对相应信息进⾏补充或更
     新。上述事项均可通过⼿机个⼈所得税 APP、⾃然⼈电⼦税务局等渠道
     “随时随地”办理。如您不⽅便使⽤⽹络,也可以通过邮寄⽅式或者到办
     税服务厅办理。
       【特别提醒】⼿机 APP 和⾃然⼈电⼦税务局申报,都是免费的。千
     万勿⽤⾮官⽅软件办理,以防上当受骗!
               认准官方软件,以防上当受骗

            供理解和申报使⽤,相关内容以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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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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