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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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需要补税,由单位代缴税款的,需将税款交到单位由其代缴;
⾃⾏缴纳税款的,可以在单位代为申报后⾃⾏通过⼿机个⼈所得税 APP
或者⾃然⼈电⼦税务局缴纳。
(××单位)集中办理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确认表
( 参考表样 )
⼀、填表须知
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如您选择由单位集中代办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请务必于 2020
年 4 ⽉ ⽉ 30 ⽇前将本表交⾄单位。后续,请您密切关注集中汇缴申报及退
(缴)税情况(可下载个⼈所得税⼿机 APP 或者登录电⼦税务局WEB 端在线关
注);如发现申报信息有误,请及时提醒单位或者⾃⾏办理更正申报。
2.如您⽆须单位办理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则不⽤填写本表。
⼆、个⼈基本情况
(为确保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确认本栏)
1. 姓名
2.公⺠⾝份号码/纳税⼈识别号
⼿机
3.有效联系⽅式
联系地址及邮编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邮编
4.电⼦邮件
(如需接受电⼦⽂书,请填写本栏)
供理解和申报使⽤,相关内容以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件规定为准。 51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