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P. 51

4.如果需要补税,由单位代缴税款的,需将税款交到单位由其代缴;
     ⾃⾏缴纳税款的,可以在单位代为申报后⾃⾏通过⼿机个⼈所得税 APP
     或者⾃然⼈电⼦税务局缴纳。
     (××单位)集中办理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确认表
                   ( 参考表样 )
    ⼀、填表须知
     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如您选择由单位集中代办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请务必于 2020
     年  4 ⽉ ⽉ 30 ⽇前将本表交⾄单位。后续,请您密切关注集中汇缴申报及退
     (缴)税情况(可下载个⼈所得税⼿机 APP 或者登录电⼦税务局WEB 端在线关
     注);如发现申报信息有误,请及时提醒单位或者⾃⾏办理更正申报。
        2.如您⽆须单位办理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则不⽤填写本表。

    ⼆、个⼈基本情况
    (为确保不影响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认真填写并确认本栏)
      1.  姓名
      2.公⺠⾝份号码/纳税⼈识别号
                 ⼿机
      3.有效联系⽅式
               联系地址及邮编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邮编
      4.电⼦邮件
      (如需接受电⼦⽂书,请填写本栏)
            供理解和申报使⽤,相关内容以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件规定为准。  51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