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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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 2019 年 1 ⽉发放 2018 年 12 ⽉份⼯资,是否属于 2019
年度的综合所得?
答:属于。年度汇算时的收⼊、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
收⼊和实际发⽣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或⽀出。
5.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如果您是居⺠个⼈,在⼀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 1⽉ 1 ⽇⾄ 12 ⽉
31 ⽇期间)取得⼯资薪⾦、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费所得时已预缴的
个⼈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
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预缴的税款⾼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
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
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同时,为进⼀步减轻纳税⼈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
收⼊不超过 12 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
400 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所得税,那么您
⽆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须补缴税款。如果您多预缴了税款,
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论多⼩的税款,您都可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
退税;如果您放弃退税,那么也不⽤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6.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年度汇算?
答:如果您在 2019 年度是⾮居⺠个⼈,⽆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是
居⺠个⼈,且 2019 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已依法预扣预缴了
个⼈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 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合计不超过 12 万元的;
(2)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 400 元的;
供理解和申报使⽤,相关内容以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件规定为准。 09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