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政府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个人所得税汇算专栏 >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18:55: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分享到: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相关链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