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因系统改造,我局微信申报缴纳车船税功能自2020年7月6日起暂停使用,未通过保险机构或海事局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可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车船税,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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