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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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我应该什么时候办理年度汇算?
2.1 年度汇算应该什么时间办理?
您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1⽇⾄6⽉30⽇内办理年度汇算。也
就是说,您应当在2020年3⽉1⽇⾄6⽉30⽇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
汇算。另外,您如果有下列情形,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时间点:
1
如果您需要所在单位为您代办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您
需在2020年4⽉30⽇前与单位进⾏书⾯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则您
需在2020年6⽉30⽇前⾃⾏办理年度汇算。
2
如果您2019年综合所得全年收⼊额在6万元以下但被预扣过税款,
您可在3⽉1⽇⾄5⽉31⽇期间通过⽹络以简易⽅式申请退税;此
时,您只需简单填写或确认您已预缴税额、本⼈银⾏账⼾信息,即
可快捷申请退税。
3
如果您是⽆住所居⺠个⼈,并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6⽉30⽇之前
离境的,您也可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五条、第⼗条。
供理解和申报使⽤,相关内容以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件规定为准。 25
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